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

輕輕走了的第一學期

第二學年的第一個學期忽忽而過,夾雜着父親的離世、搬屋等家庭大事,腦海中留下上課的印象實在不多。反而「魔鬼論」的事件給我帶來出乎意料的信仰反省,事件中的用辭、對象、身份、澄清而不清、公關手法等等還是其次,個人的最大得著反而是我對我活在當下的社會的關心,與剛巧關神父教導的社會倫理擦出火花。在探討最低工資和住屋問題時,正是劇烈討論大家樂變相扣薪、發水樓的時候。然而基督徒面對這些問題,就算是事不關己,我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發聲 - 假如我們對信仰認真的話。沉默代表同意,冷漠更是幫兇。

從前我對自己信仰上的要求仍然是以聖言和聖事親近主,如同瑪利亞親近耶穌一樣,為堂區服務如同瑪爾大服侍基督一樣,追求在個人靈修中更進步,為看透天主在我身上的旨意。「社會倫理」一科卻帶給我新思維,如何在真理的基石上回應社會不公義的事成為實踐福音的行動。個人靈修是為在社會中實踐福音精神作準備,極端的例子如每天不斷朝拜聖體而對社會問題不聞不問,便等同神父所說的「敬神兵」(試以普通話發音) 。個人反省發覺要先在聖經和教會訓導認識真理,並了解不公義事件的背景,才有機會作出乎合信仰的回應。不用說這必定是花時間的事,放棄在網上漫無目的瀏覽、早一點起床、少玩facebook遊戲而多閱讀,自然有足夠時間,只是有心和無心的問題而已。

龐一鳴「一年唔幫襯地產商」的小故事就是一個具體行動去對抗不公義的壟斷: http://yatming.wordpress.com/

在反省問題中,黃神父所教Lonergan的認知論大派用場,人的認知過程包括:


經驗:是正確認知的第一步,準確的資料來源和事件的歷史背景對判斷是致命的重要,只從生果報得悉的所謂事實來分析事件注定判斷錯誤。如「高鐵和菜園村」事件,如果不理解高鐵的需要、對象和其他可行的選擇,便難以對菜園村的犧牲判斷是否值得。再者,如果不深入了解相討的過程、賠償和善後的標準,便不能確定是政府不公義還是村民貪得無厭。又如「魔鬼論」事件,如果沒有親自參與是晚的聚會,很難理解當時說話的處境 (context)。對一段對話的節錄作為支持自己早以定下的結論的理據 (proof text),是誤導觀衆。

理解:以真理的尺度去理解,避免感情用事,激動的回應可以是行動的動力,但也可以淹沒真理。

判斷:分辨真假、善惡。在互相矛盾的理由中詢問是否屬實,衡量証據,才有可能作合理的判斷。

決定:判斷價值後隨之而來的是負責任的決定,付諸行動,這才是認知的全部過程。

不留神的話便會接收被虛構、作假的資料作自己的經驗,激情被刺激,理解自然感情用事,判斷變得不合理,行動便有所欠缺,遠離「善」。黃神父的口訣常在我心中:經驗要留心、理解要明智、判斷要合理、決定要負責。

功課、考試、論文等等通通都不是重點,信仰的價值有否在心中如「芥子一樣長大,讓飛鳥飛來,在它的枝上棲息」才是核心。